目前,本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已有近1.5万人。为了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从事社区工作,本市正逐步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。昨天,市民政局、财政局、人力社保局、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《关于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的通知》:从今年10月1日起,本市将再次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。调标后,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将由人均2500元提高到3300元。